关于老旧小区下水管道老化堵塞问题建议的办理结果
建议人:宋海晶
建议编号: 2016第70号
主要内容: 因老旧小区,下水井和管道年久失修,堵塞严重,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现宁山西路21号,出现严重下水堵塞问题,一楼楼道污水横流,异味臭不可闻,再加上冬季结冰,给楼内的居民带来了生活、出行等诸多不便。居民多次向社区反应情况,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及协调,居民也曾多次集资清掏,但因问题的反复性,加之一楼楼道为公共使用部分,势必照成居民的不满情绪。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到民生的问题,仅凭百姓和基层组织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经过调查,根据老旧小区的严重程度给予解决,以安抚民心稳定社会。
承办单位: 皇姑区房产局
经办人姓名:侯建民
联系方式: 86056278
办复情况:
宋海晶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下水管道老化堵塞问题的建议,我局已于2016年4月向您做了答复,现将有关事项落实情况函告如下:
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宁山西路21号楼,该楼是八十年代的建筑,隶属于舍利塔功能区渭河社区,原产权单位为沈阳机车车辆厂,2014年交由皇姑区房产局纽莱物业对其进行管理。市、区两级政府曾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没有更换该楼公共下水管线的工程。2015年以后再无此改造工程。
为解决老旧住宅区(包括散体楼)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问题,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皇姑区政府于2014年5月7日制定下发了《关于皇姑区老旧住宅区房屋公共部位及附属设施维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二章第一条的责任分工里明确规定:区房产局负责直管公房和自管房公共部位及附属设施维修时,有产权单位的由产权单位负责, 功能区管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协调产权单位维修。
由舍利塔功能区渭河社区协调该楼现管理单位皇姑区房产局纽莱物业,履行产权单位维护公共设施的义务,确定园区内需维修的项目,对该楼的公共下水管线长期堵塞问题给予修复。
我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会积极配合舍利塔功能区渭河社区做好指导、宣传工作,力争让百姓满意,政府放心,为促进皇姑的和谐发展而努力工作。
感谢您对皇姑区房产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2016年5月6日
代表意见:满意
办复日期: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