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学寒假从2021年1月11日开始
12月29日,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市教育局副局长崔巍就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期末工作安排作发布:我市发生疫情后,按照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配合学校属地指挥部,全力完成疫情涉及人员的排查、转运、隔离管控等工作。目前,学校疫情防控整体平稳。
校园疫情防控
12月29日,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教育组发布《关于全市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寒假时间安排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省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沈阳市疫情防控形势和中小学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现将沈阳市中小学(包含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2020—2021学年度寒假放假时间通知如下:学生假期从2021年1月11日(周一)起,2月28日(周日)止,3月1日(周一)开学。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指挥部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封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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