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四项措施推进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县安监局四项措施推进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发布时间:09-07-08 来源:辽中区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近日,县安监局以贯彻落实《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229号令)为契机,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推进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召开近海经济区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向企业积极宣传、讲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规定,使企业充分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的重要意义。
落实监管职责。要求各部门及时上报新、改、扩建企业情况并督促其办理“三同时”,使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真正落在基层。召开安全生产联席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三同时”联合审批问题,并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关于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职责和分工的通知》,积极与发改局、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对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和摸底,及时全面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联合推进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建设单位“三同时”工作开展情况。对不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未经安全审查批复而擅自施工、不履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