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4月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百祥、副主任安景才、李奎兴、田立爽、刘财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曲万军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就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会议指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工作,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就下一步工作,会议认为:要继续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强化水质监测,保护水质质量;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力度,努力提升水污染防治综合能力,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全县水环境安全,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明臣,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永林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开发区、新城区、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