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酱小鸡(酱卤肉制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抽检监测(市级本级) 2021年辽宁沈阳小作坊评价性抽检计划中涉及我县1家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的1样食品不合格。现将这1样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1、康平县博玉熟食店(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mg/kg。标准指标,≤30。实测值,65。单项 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5009.33-2016(第二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强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食品生产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酱小鸡(酱卤肉制品)的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检验报告,企业对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张强市场监管所对该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生产4公斤,已销售3.4公斤(用于此次抽检样品),剩余0.6公斤自用。无法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