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
经法库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任命,陈佳标同志为法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陈佳标同志简历
陈佳标,男,1967年2月出生,汉族,辽宁沈阳人,硕士学位,1986年11月加入***,1989年8月参加工作。
1985.09-1989.08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系学生;
989.08-1995.01 沈阳市第56中学教师、团委书记;
1995.01-1995.05 于洪区教委主任助理;
1995.05-1998.12 于洪区教委主任助理兼团区委副书记;
1998.12-1999.02 于洪区教委副主任;
1999.02-2001.09 沈阳市第56中学校长兼于洪区教委副主任(正处级)(其间:1999.05—2001.05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7.05—1999.07在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1.09-2002.09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区长工作;
2002.09-2004.03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副区长;
2004.03-2004.04 中共于洪区委常委;
2004.04-2008.03 中共于洪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05.10-2006.10在阜新市阜蒙县挂职,任阜蒙县委副书记) ,(2002.01—2004.11在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8.03-2008.04 中共于洪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8.04-2008.08 中共于洪区委副书记;
2008.08-2010.12 中共于洪区委副书记、党校校长;
2010.12- 法库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