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我市蔬菜销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我市温室种植面积4.75万亩,其中大民屯温室面积1.8万亩,占总面积的38%。受疫情影响,销售量及价格波动非常大,疫情发生以前棚菜平均价格4.8元/公斤,疫情发生后价格降低50%,疫情发生以前每天的销售量在250吨以上,发生疫情后,由于外地城市及本地村镇封道,导致运营蔬菜商贩车辆出不来,基地蔬菜外卖受阻,出现销售滞留,通过多方沟通,现在,随着蔬菜绿色通道的开通和流通企业、商超等的联系,滞留情况有所缓解。为切实做好蔬菜销售,增加农户收入,通知如下:
一、严格防控,确保从事设施农业人员健康
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生产、贮存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消毒灭源,坚决杜绝因防控工作不到位而传播疫病情况的发生。
二、周密部署,切实做好蔬菜质量安全及运输工作
对辖区内在田蔬菜种类、等进行摸排,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蔬菜质量监测监管,充分保证蔬菜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做好车辆消毒,人员登记的基础上,要保证外地来我市购菜车辆能够顺利进入生产基地、市场和棚区。
三、科学安排,确保蔬菜销售有序进行
由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对外统一发布信息,积极帮助协调对接市场,对进入蔬菜基地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登记。为方便交易组织车辆到指定地方停靠,经消毒后方可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