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城市九届三次会议第30号提案于加强向海城河倾倒污水行为的管理的协办意见
甘元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向海城河倾倒污水行为的管理,保护母亲河生态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存在问题的具体分析。
建议中提到,大白桥南岸桥墩下,一直有人在早晚无人时倾倒泔水,严重破坏自然环境。经现场调查确认,该情况在几年前确实存在。2020年以来基本没有继续倾倒的迹象。现场可见大白桥桥下紧贴海城河河水南侧的小土坑里,淤积着少量污水,桥墩左侧污水偏黑色,右侧偏红色。根据现场判断应该为附近居民利用早晚无人时向土坑中倾倒的畜禽粪便和生活污水。这一情况主要由于附近居民环境意识淡薄和法律意识缺失所致。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工作措施。
我们海城市水利局、海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海城市河务和河长制事务服务中心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结合清理河道四乱工作,从2020年年初开展了对向河道内倾倒污水、垃圾等行为的集中治理。具体通过加强巡查、及时处置、加大宣传、 堵塞漏洞的办法,加强治理、务求实效。
1、我们利用海城市河务和河长制事务服务中心城区段河道管理办公室的巡查小组,对责任河段实行每日巡查。特别对桥梁、涵洞等无人光顾的死角也都进行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制止和处理,问题严重的由海城市河务和河长制事务服务中心协调海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水政监察中心、海城市公安局国土和水利保卫大队给予及时进行处置或处罚。
2、在海城河沿岸市区段,树立了“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等内容的大型宣传牌20块,河长公示牌20块(有具体责任人和联系电话),小型“同饮一河水、保护母亲河”等内容的宣传板和宣传条幅100幅。并通过电视台滚动字幕和报纸公告等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严格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3、目前大白桥下已实施填堵封闭,制止人员垂钓、野浴、捕鱼,防止单位和附近居民由此通道倾倒污水和垃圾,从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护海城河生态环境。目前该工程还在施工当中。
相信,通过上述工作,加大河道监管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多部门联动坚决制止和处罚向河道内倾倒污水、垃圾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整体合力,一定能实现海城河滨环境美化和水体清澈目标,从而为海城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居住、休闲的自然环境。
海城市水利局
二O二O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