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街化解一起游泳池猝死损赔纠纷(图)
2016年5月22日,一安徽籍男子(林某)在石井街庆丰奥龙堡游泳俱乐部游泳时死亡。死者家属得知林某死亡的消息后,从外地赶至广州,一方面跟公安部门交涉死亡原因,另一方面与游泳场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多次碰撞,未能达成一致。事情引起广州多家媒体关注,并多次电视报道。
初步明确死亡原因后,林某家属求助于石井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希望政府帮助调解纠纷。石井街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综信科、司法所、派出所、党办、安监、村委等多个部门组成的纠纷调处工作小组,帮助当事人处理纠纷。
工作小组一方面协调公安部门对游泳场技防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进行整改处罚,另一方面及时组织纠纷双方进行调解。死者家属认为案发时救生员未及时到岗并履行救治义务,要求赔偿120万元,游泳场则坚持要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否则无法由保险公司出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家属多次到游泳场举行祭拜活动。
在后续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将双方的诉求和解决方案进行梳理和简化,一方面劝说家属通过诉讼程序最终解决纠纷,另一方面,劝说游泳场考虑到家属从外地过来以及办理死者后事的开销等实际困难,给予先期垫付费用。在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多次协商,纠纷获得突破性进展,游泳场先期支付预付款8万元给死者家属,双方承诺不再以诉讼之外的任何途径维权。司法所表示,如家属方有后续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需求,可随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寻求帮助。至此,一起引发媒体和民众广泛关注的死亡赔偿纠纷,顺利得到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