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教育局校车服务运营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岫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岫岩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岫岩县教育局校车服务运营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YZFCG2013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岫岩县教育局校车服务运营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简介:招聘校车运营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负责岫岩县农村范围内中小学(不包括新甸镇中小学)学生上下学的运载接送任务及其相关事项。校车车辆必须为符合《专用校车技术安全条例》(GB24407-2012)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24406-2012)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车辆。其中包括校车共计100辆以上。(具体数量以实际学生需求为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投标成功后,在岫岩新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有配套的具有二类以上二保资质的专业的校车修配厂。
2、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做过校车运营(客运)管理3年以上,现有校车100台以上。要有校车运营方案:包括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档案管理、学生接送协议、GSP管理制度、司机聘用合同、跟车人员聘用合同等。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1、资格预审(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先到岫岩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和岫岩县检察院查询,再到岫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审,预审时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证明资料、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证明资料,以及根据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证明资料,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岫岩地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六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1日-2013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领取文件时自带U盘。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岫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一楼窗口。(需带公章)
4、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2013年11月20日10时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1日下午1时。
八、开标地点:岫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站、岫岩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采购人:岫岩县教育局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岫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岫岩县财政局一楼东侧大厅
联系电话:0412-7900101
联系人 :陈新 殷金红
岫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