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岫岩县采矿许可证逾期的报告
县政府:
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严格控制和规范全省采矿权管理的通知》(辽国土资规〔2017〕1号)要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采矿许可证逾期矿山企业的监管,及时将采矿许可证逾期矿山企业名单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我局已将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岫岩县采矿许可证过期和即将到期名单抄送到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并已通知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全市采矿权管理的通知》(鞍政办发〔2017〕67号)要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采矿许可证逾期矿山企业名单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监管责任。”
特此报告。
附:截止2020年12月31日岫岩县采矿许可证逾期和即将到期名单
报政府 逾期矿山企业原 51家 截止20
岫岩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