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分局全力开展大气攻坚专项行动
岫岩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开展大气攻坚专项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县2020年1-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为近三年来最好。
今年8月初,市局印发了《2020年大气攻坚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后,岫岩分局对本次大气攻坚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下发制定了《岫岩县2020年大气攻坚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方案》,要求局内执法科室根据各自管辖区域开展大气攻坚专项行动,同时组织召开由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部署落实建筑工地扬尘、交通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
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施工扬尘治理方面,持续加大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对25家建设施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下发了整改通知单34份,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道路扬尘治理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对散装物料企业***宣传散装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定期在散装货物集中路线向驾驶员发放宣传单,为其讲解散装货物运输相关要求,并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未加盖苫布的货运车辆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加盖苫布后放行。同时,开展道路破损修复工作,8月份以来我县共计修复破损道路1200平方米,有效降低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扬尘监管方面,8月份以来共巡查企业70余家,要求企业定期洒水抑尘,对厂房封闭不到位的要求例行立改,专项行动以来共计处罚企业9家,处罚金额为25万元。
开展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岫岩分局于9月30日印发《岫岩县2020年秋冬季露天焚烧督查管控工作方案》,抽调县生态分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及主要科室负责人组成的4个县级督查巡查组,对全县秋冬季露天焚烧管控工作进行专项巡查,同时县生态分局派出巡查工作组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我县24个乡镇办事处政府建立秋冬季露天焚烧三级管控网格,进一步夯实我县秋冬季露天焚烧管控工作,同时大力发动宣传和组织秸秆回收综合利用工作,截止目前秋季秸秆还田完成11.5万亩,秸秆打包回收工作正在开展中。10月以来,我县共出动巡查人员1900余人次,查处秸秆火点5处,处罚金额1000元,追责10人次。通过巡查管控,我县秋冬季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截止目前我县无卫星火点。
开展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8月份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对我县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检查企业的各个排污节点,同时开展执法监测,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立案查处,通过对工业企业开展稳定达标专项行动,有效的提高了我县大气环境质量。
开展露天烧烤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县城建成区夜间烧烤摊点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同时划定县城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对在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开展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并予以取缔,开展每日昼夜巡查,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8月份以来,共对11餐饮企业下达油烟整改通知书11份,对拒不整改的1家餐饮企业,由公安局部门配合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现已经全部整改到位,通过对餐饮油烟的整治,大幅度改善了我县建成区内环境空气质量。
开展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工作。开展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排查工作,共排查出我县2家企业6台燃煤锅炉需要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这两家企业岫岩县广源热力有限公司、岫岩县大洋河供暖公司共6台燃煤锅炉已经于10月底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
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我县按照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于2020年10月19日18时启动岫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黄色预警响应演练工作,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本次演练工作以战代演经查企业全部按照黄色预警减排措施落实到位。10月份以来我局按照市局要求对我县企业减排措施按照新修订的减排措技术指南要求进行修订,我县企业减排措施清单现已经通过市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