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县新农合资金征缴工作全面展开
11月5日,我县召开2013年全县新农合资金征缴工作会议,对新农合资金征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副县长张晓梅对2013年新农合资金征缴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2013年新农合资金征缴工作自2012年11月5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结束,凡户籍在我县的农村居民和户籍未在我县但长期居住在我县的务工、经商、工作、学习且享受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缴费标准为每人缴费70元。全县农民参合率要达到98%以上。
张晓梅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强化培训,规范操作,迅速行动,确保按时完成。
县长邓延发在讲话中强调,新农合是为广大农民办的一件有意义有益处的大事,是一项福利政策,一定要把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要做细工作,克服困难,抓紧时间保障收缴工作快速完成。农村合作医疗局及定点医院要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到应报尽报,让农民满意,真正感受到参合的好处及党和政府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