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大环保工程环境治理明显改善
“十二五”期间我市重点实施了“蓝天、碧水和青山”环保工程,实行源头控制,建设和启动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日常监察监管和环境宣传,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实施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市规委会“一会制”审批制度,所有建设项目按照不同行业一律入驻相应的工业园区,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菱镁初级产品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由于企业项目选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等,共拒绝审批的建设项目56个。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市政府累计投资3.88亿元,通过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解决了重点区域污染问题。一是投资1.05亿元建设了城市、感王污水处理提标工程,出水水质由原来的二级标准,提升到一级B标准。二是投资1140万元,建设了日处理能力0.3万吨的牛庄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实现了牛庄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三是投资1.2亿元建设腾鳌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实现腾鳌镇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改善了五道河水质。四是投资2.2亿元完善了市区、海城河南岸和海西新城污水收集管网及泵站建设,使海城河南、海西新城和老城区局部未截流的污水全部并入城市管网,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取缔了海城河城区段所有生活污水排放口。五是投资400多万元采取城市垃圾处理厂污水改道方式建设了污水管网工程,保证了水源地安全,改善了海城河水质。六是投资5480余万元,对海城河源头孤山、接文等5个镇33个村,进行了环境连片整治,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2536个,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个;建设了12个垃圾集中压缩站,配备了垃圾清运车63辆等各种设备。
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大气污染整治,重点整治东部菱镁加工企业和城市建成区企业。一是全面排查菱镁加工企业,对95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关停企业42家,搬迁入园企业12家,移送公安机关拘留3人。二是推进淘汰城区小锅炉,共淘汰奥丰供暖等9家供暖企业28台小锅炉,总吨位为257吨;完成南台、西柳纳入海西新城集中供热规划和建设。三是加强扬尘管控,对矿产品加工企业露天物料场进行防尘遮盖,遮盖面积达7.5万平方米,遮盖矿石52万吨,硬化场地7.9万平方米。四是建成运行了机动车环保监测中心,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100%;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完成“黄标车”界定,淘汰“黄标车”160余辆。五是强力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投资2.3亿元完成镁砂行业除尘器改造和“煤改气”工程72家;投资4500万元完成万海能源脱硫、脱销、除尘治理项目;投资500万元,完成了海城市第一水泥有限公司2500t/d熟料生产线烟气脱硝工程;投资4388万元,完成了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1#、2#烧结机脉冲式布袋除尘、脱硫塔脱硫改造工程。河流污染整治,全面排查主要河流沿线企业。彻底关停取缔了响堂拦河水源地和河流沿线塑料颗粒、化工、造纸、屠宰和淀粉厂等102家企业,关停搬迁了水源地内19家养殖场,对现有的3家造纸厂废水全部做到内循环,零排放。取缔了海城河沿线所有企业排污口和城区段所有排污口。对污染饮用水源地和河流的违法排污企业予以严厉打击,移送公安机关拘留5件,查封扣押车辆2件,限制信贷1件,停止供电违法建设项目15件。成立了5个环保分局实施扁平化管理,加大日常环境监察监管力度,实现常态化管理。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净土工程”。完成了全市畜禽养殖场污染源调查和定位工作,完成了59家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完成国家农业源COD和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为1651吨和141吨。投资3960万元建设了腾鳌镇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实现了腾鳌镇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置。建设大型有机肥厂11家,实现秸秆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投资85万元建设了八里镇养殖小区废水集中处置设施,减轻了河流污染。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全民环保意识。采取公益广告、媒体宣传、自愿者活动、机关干部义务劳动等多种形式面向企业和社会集中宣传;在水源地设立警示标识,海城河两侧设立了12处固定公益广告牌。成立了环保自愿者队伍,开展“关爱母亲河”等活动,提高了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了责任感。
通过上述措施,海城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海城市区2011~2014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降尘均达省定标准,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30天以上。海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整体上明显改善,海城河全境达到五类水质,城区段达到三类和四类水质,生态得到明显恢复,成为省环保厅免检河流。五道河断面水质也有一定改善。全市工业一般固体废物排放量13万吨,较“十一五”期间的20万吨有明显下降,综合利用率为97.5%。工业危废产生量1550吨,医疗废物675吨,全部由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