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辽宁立强特种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高耐压耐磨复合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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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辽宁立强特种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高耐压耐磨复合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18日(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辽宁立强特种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高耐压耐磨复合管生产线项目
批准文号:鞍立行审批〔2021〕19号
批文时间: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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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8:27: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