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为推进我区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火灾事故,特别是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我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近期,区政府责成两个检查组对我区18家单位200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层层部署抓好落实。大多数单位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能够高度重视,按照61号令要求,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干部任职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单位成立了防火安全委员会,把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本单位消防工作,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责任到人,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是多措并举,积极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很多单位加大了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在健全各种消防安全制度的同时,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消防工作基础材料齐全。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单位负责人亲自带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使消防安全环境不断得到改善。
三是积极宣传,努力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多数单位能够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强化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各学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制作消防宣传图板、条幅,建立消防宣传画廊,并利用“119”宣传日等时机进行消防宣传,单位人员的整体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不断提高,保证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虽然我区的消防工作在过去一年里有明显加强,但通过考核验收情况看,有些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还留有死角,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且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消防安全意识还不是很强,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对61号令的宣传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表现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责任主体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致使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得力,单位职工消防知识匮乏,不会报警和扑救初期火灾。个别单位消防工作流于形式,基础薄弱,缺乏长效机制。
二是个别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和维护管理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不能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设备,有的单位虽然按要求设置了,但器材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及时,存在老化现象。一旦发生火灾,这些设备和器材很难发挥应有作用。
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区政府决定奖励区教育局等6家达标先进单位各6000元、卫生局等9家达标单位各5000元,所颁奖金用于奖励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区政府要求,获奖单位要再接再励,乘势而上,争取更大的成绩。不达标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强基础建设,整改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今年,区政府将继续与各单位签订2006年消防安全责任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状的内容和标准,认真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强化单位内部消防管理,落实岗位消防责任,减少火灾事故,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0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考核验收达标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名单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
200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考核验收达标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名单
一、达标先进单位(6家):
区教育局、胜利街道办事处、山南街道办事处、站前街道办事处、东长甸街道办事处、和平街道办事处
二、达标单位(9家):
区卫生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人防办、长甸街道办事处、解放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对炉街道办事处、园林街道办事处
三、不达标单位(3家):
湖南街道办事处、常青街道办事处、钢城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