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2月24日,市司法局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区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局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局机关副处长以上干部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宣读了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世超同志和副市长杨力同志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批示。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宝涌总结了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并对2016年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孙宝涌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提出: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不出大事、少出小事、出事能及时处置”为总目标,以“防风险、控危机、促振兴”为总要求,深入推进平安鞍山、法治鞍山和过硬队伍“三大建设”,动员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切实承担起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努力为鞍山老工业基地的新一轮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坚持“平安鞍山”建设,全力确保我市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全力确保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坚持“法治鞍山”建设,要着力抓好“七五”普法开局工作,及时制定出台鞍山市“七五”普法规划,并全面启动实施。要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新媒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坚持“服务”主题,大力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律师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公证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托底作用;有效发挥司法鉴定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深化监所制度改革;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五是坚持“四项建设”,切实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能力水平和核心战斗力。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政治素质;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