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较去年增多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06万元
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上半年咨询申诉热点报告
7月2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上半年咨询申诉热点报告:今年前6个月,共受理各类诉求15239件,较去年同期上升21%,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6万元。申诉共受理342件,调解成功率为77%。
上半年,消费者投诉前三名的商品还是日用百货类、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工商12315指挥中心从受理解决的消费维权案例中,挑选了典型案例,为广大消费者、经营者提供借鉴,以减少类似问题的出现。
典型案例一:商家张冠李戴只认错不担责
王先生于今年1月花2.9万元购买了一辆车,新车行驶到3000公里时到,王先生前去4S店做保养,这时才发现行车执照、手续与发动机的编码竟然不一致。原来商家拿错了合格证,而牌照是按照合格证来登记。商家承认是自己的失误,建议王先生与另一个拿错的车主更换车。王先生坚持要求商家负责手续更换,双方产生纠纷,于是王先生拨打12315请工商部门帮助调解。
工商部门认为,由于商家失误造成消费者现在行车执照信息错误,商家责无旁贷。经调解,4S店联系另一位拿错手续的车主,帮助两位消费者办理换车手续,并且给当事人赔偿600元。
典型案例二:营业员乌龙操作 多收300元费用
赵女士于1月在某通信公司营业厅办理消费10元60M流量包业务,当时营业员称业务自2月份开始生效。2月赵女士正好使用了60M流量。可缴费时发现,2月话费高达425元,查询详单之后,发现多收的费用实际是上网流量通信费,营业员承认由于电脑操作错误,导致10元60M流量包业务没办理,从而多收取300元费用。但公司只肯返还三分之二的费用。经调解,通信公司同意为当事人返还多收取的300元费用。
典型案例三:电动车有问题商家推脱不给修
半年前,刘先生在某品牌电动车专卖店花2900元购买一台电三轮车,商家承诺保修一年。用了一个月,刘先生发现三轮车电机部位时有发出异常声音,找到销售商反映情况,对方解释称电机与三轮车没磨合好,要当事人多使用一段时间就会正常。但之后三轮车仍然不断出现声响。刘先生到其他修理部咨询,修理人员称是电动轮存在问题。但销售商仍说三轮车没有问题,不予检查也不给维修。刘先生对商家这种推脱态度感到十分气愤,投诉到工商部门,要求商家履行保修承诺,给予维修。
工商部门认为,由于国家尚未出台关于三轮车产品的三包规定,所以只能按照商家的承诺来要求商家履行相关义务。本次纠纷中,三轮车电机出现故障,商家却硬说没有问题不予维修,这样的行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背道而驰,更违背了诚信经营的经商之本。经过执法人员耐心调解,电动车专卖店负责人同意为当事人维修三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