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开展电梯检验质量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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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电梯检验程序和检验方法,提高检验人员检验水平,鞍山市特检所于近日开展了电梯检验质量考核工作。
此次考核,特检所依据所内作业指导书和《TSG7001-2009电梯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制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质量考核表》,《考核表》通过对全体电梯持证检验员征求意见修订后正式发布采用。按照《考核表》的评分标准和考核要求,对参加考核人员现场评定考核成绩,考核要求为总分100分,B类检验项目漏检1项即被扣除20分,考核成绩8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须参加学习并重新考核,直到成绩合格后方可开展检验工作。
此次考核工作,掀起了全所职工技术学习交流的热潮,增强了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统一了电梯检验质量判定标准,保证了考核与实际检验的一致性,有效提升了鞍山市特检所的电梯检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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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6:45: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