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组织开展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及重新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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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按照省林业产业协会《关于对首批、第二批和第四批辽宁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及重新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林协字[2016]2号)的要求,抚顺市林业局组织抚顺合兴万家木业有限公司、抚顺市罕督进出口有限公司、抚顺森隆达木业有限公司、抚顺美世人造板有限公司4家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开展了运行监测及重新认定工作。上述4家企业,严格按照省林业产业协会的要求,从企业发展情况简介;辽宁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监测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已取得的注册商标、品牌、科技成果、专利或质量认证等材料复印件;提供2015年和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情况及企业享受到的优惠政策等6个方面申报了监测材料,经市、县林业局审核后上报省林业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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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3:37: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