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民宗局关于2021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县级事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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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农规〔2021〕4号),为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现将关于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反映。(2021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县级事后公示)
举报电话:48822329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2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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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6 17:36: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