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关于拟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单位公示(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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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经本机关审核,以下单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法定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0日。
东港市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东港市黄海大街251号
联系电话:0415-7119168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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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3:15: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