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关于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的通告
为净化城乡环境,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更好的打造“文明、幸福、魅力”新东港,确保实现我市 “农历七月十五”期间祭祀活动“文明节俭、低碳环保、安全有序”的目标,现就我市主城区禁止烧纸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主城区的黄海大街(东起火车道西至老果菜市场)、迎宾东、西大街(东起红旗桥西至老果菜市场)、东港路(北起201国道南至江海酒店)等公共场所抛撒纸钱、烧纸和焚烧纸扎实物及封建迷信用品祭祀活动。
二、禁止在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指定的焚烧处以外的场所焚烧死者遗物及其它祭祀品。提倡开展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新型文明祭祀活动。
三、禁止制造、销售纸钱、纸扎实物及其它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城乡综合执法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将依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东港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