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召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推进会议
2月19日,振安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传达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振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永刚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区扫黑办负责同志通报了过去一年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安排部署全区2020年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区委书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李正古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正古指出,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这件大事,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他强调,2020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为期三年的目标已经进入到“收口”时期。在这个重要时期,全区上下要抓好“421”,即:4项重点工作(清零、快办、打伞、治乱);2个载体(中央“一十百千万”行动、省“12345”计划);1个督导验收(迎接上级的督导验收)。
4项重点工作要集中发力上级交办的案件要实现“清零”,公检法部门要对案件查办形成合力,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指定任务,年底前要实现“清零”。对新收集的案件线索和上级办交的案件要“快办”,调快工作节奏。纪委监委要对全区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开展“一案三查”,“打伞”务必查清、查实、查到位,对任何环节不可疏忽。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开展本领域“治乱”,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把行业乱象整治与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成员单位要把线索摸排等常规工作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
2个载体要紧密围绕把中央“一十百千万”行动和省“12345”计划做为全区扫黑除恶的有效载体,政法委要对照“二个载体”抓好落实,对照上级要求,分拣出振安区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的方向,分解工作任务。
1个督导验收要全力以赴上级督导检查是促进振安区工作的重要方式,要积极对待,严禁“临阵抱佛脚”,只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工作做得扎实,迎检才能从容不迫,有条不紊。
振安区领导杜学东、马龙、温晓丹,区法院院长宋丹,区检察院检察长于彦琳,各镇(街)党(工)委书记,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