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警大队成功告破一起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
近日,县交警大队成功告破一起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犯罪嫌疑人安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12月13日22时许,县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G102国道614公里+300米处胡家镇境内一粮库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相撞,后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前车逃离现场,要求立即出警。
接警后,县交警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勘查,现场残留一些木头及部分车辆撞击后的散落物,无其他线索。根据现场遗留线索,民警将犯罪嫌疑车辆锁定为送木材的蓝色货车,并对我县木材厂以及木材厂送货车逐一进行排查,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为蓝色自卸货车,驾驶员为安某某。
在县交警大队严密侦查布控下,安某某迫于压力,于12月15日上午9时许,主动到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安某某在12月13日晚22时许,驾驶蓝色自卸货车到木材厂送木材,行驶至胡家镇头道村时,在路北侧停车准备进入对面的院内,在其左转过程中,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吉普车相撞。安某某由于当时心里害怕,同时存在侥幸心理驾车逃逸。在审讯过程式中,安某某对驾车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由于案发时已是夜晚,货车没有反光贴、尾灯等安全设施,吉普车没有看到货车转弯,才酿成了惨剧。县交警大队提醒各位司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
(王雪娇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