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为积极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辖区内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持续开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校外培训、农资等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通过深化监测数据、巡查排查、约谈告诫、立案查处、警示曝光等全链条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上半年,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校外培训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坚持采取立案查处、约谈告诫等举措,实施“全程说理式执法”,对重大违法广告行为依法严肃曝光;坚持打防结合,加强行政指导,开展事前事中预警提醒,履职尽责,全面规范我市广告市场秩序。
整治过程中,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紧密围绕文件精神,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加强相关广告监测,对辖区内广播、电视、报纸媒体广告实施24小时全天候监测,对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和互联网新媒体广告加大监测频度和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并按权限职责立即依法处置或督办转办处理。充分发挥基层市场所监管地域优势,按照监管人员网格化细化责任分工,压实主体监管责任,在社区、乡镇、村屯范围内一经发现药品、医疗(含医疗美容)、保健食品、校外教育培训等重点违法广告,做到立即整改停发、快速消除隐患,实施依法处理。
紧盯整治重点行为、区域、行业范围,做到履职尽责。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以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民生领域为重点,着力加强对未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和擅自超出审查内容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依法查处教育培训违法广告行为,加强与教育部门协调配合,主动推送其它违反“双减政策”的校外培训广告线索。在加强传统媒体和户外广告监测的同时,以清除内容夸大失实、偷换概念、混淆视听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为目标,集中力量对社区宣传栏、药店诊所店内外条幅牌匾、农村墙体等重点部位的盯防;集中力量突破重点案件,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执法效果,在较短时间内有效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积极推动全市广告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强化监测检查和案件查办相结合。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56人(次),对辖区内广告发布主体及LED屏等户外广告和药房诊所、保健品店、校园周边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检查药房312个、医院诊所77个、医美机构19个、校外培训机构58个、高铁站4个、汽车站7个、旅游景点29个、大型商超35个、擎天柱广告45个、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21个、监测医疗广告2548条(次)、药品广告2019条(次)和农资广告893条(次),梳理医疗、药品、农资等违法广告线索6条;依法严厉查处1起发布药品违法广告案件;立案调查1起在微信朋友圈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发布涉嫌违法广告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对轻微违法的3条互联网医疗信息和1条种子广告,予以责令改正和行政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