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局全面强化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有效维护药品市场经营秩序
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年初以来,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不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有效维护全市药品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全市医药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不断完善和改进防控措施,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变化,阜新市市场局针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实际,不断完善和改进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店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守住“哨点”关卡。在严格落实销售发热类药品实名登记报送工作的基础上,实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销售发热类药品行为,为我市疫情防控守住前沿阵地,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实行“首问负责制”,规范疫情防控措施。全市各零售药店安排专人在药店门口设置登记台和分流线,第一时间对进店人员详细询问个人需求,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进店人员实施周到服务和有效管控。严格落实“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管理,对不能出示行程卡和健康码、体温测量超过37.3℃以上、不佩戴口罩的人员拒绝进店。严格落实退热类药品购买管理制度,对购买发热类药品的人员要凭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报备,并进行“二次测温”。全市“两县七区”(含高新开发区)共出动执法人员480余人次,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共检查零售药店245家次。
二是组织精锐力量充当“蓝军”,开展暗访检查。阜新市市场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张国清讲话精神,抽调精干监管人员,组成8支“蓝军”队伍,对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暗访检查。截止目前,累计出动1200多人次,暗访检查了全市187家药品零售企业。检查中发现个别药店登记不规范的,采取立行立改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药店,采取关停处理。
三是强化新冠病毒疫苗监管,确保疫苗质量安全。市市场局部署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专项检查,对新冠病毒疫苗的供应渠道、数量、全程冷链运输、储存条件、预防接种等情况按照属地监管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全市共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29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对近期新增设的新冠疫苗接种单位正在陆续开展全面检查,做到疫苗到哪里,监管就到哪里。
二、突出重点,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按照国家和省药监局统一部署,针对不同时期或不同重点领域,重点开展了“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和“医疗器械清网行动” 。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突出体现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主要是2020年以来省、市局飞行检查的企业、新开办的企业、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的零售药店。在整治内容上突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回收药品等方面,做到检查到位,不留死角。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130家次,医疗机构55家。同时,突出重点品种的监管,从今年11月1日起,阜新市市场局会同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血液制品的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药品信息追溯制度落实情况,监督企业通过追溯系统扫码确认药品收货信息。共对全市370家零售药店血液制品经营范围进行确认核实,督促其中175家零售药店核减血液制品经营范围,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药品经营市场秩序。按照“线上”与“线下”联动、信息与产品结合的原则,强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线上线下”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创新监管模式,推行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监管
以行政大厅为统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部门加强协作,做好工作衔接,多项许可需要现场检查的,实行一次验收核查。严把许可准入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降低审查标准、不改变监管关系、不影响事后监督管理,符合条件一个,审批一个,为企业提供便民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217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和362家零售药店许可证换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