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银行被授予辽宁省文明单位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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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30日发表
在辽宁省2008—2009年度精神文明创造建工作表彰大会上,阜新银行被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成为全市金融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长期以来,阜新银行坚持经营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以企业文化建设、员工队伍建设、优质文明服务、扶贫帮困献爱心等方式为活动载体,积极推动全行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确保两促进两提高。阜新银行在为广大市民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的同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今年已为我市中小学操场建设捐助20万元,帮扶太平高德地区50个特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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