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在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海州区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日前,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议召开,以唯旗是夺、务必创成的决心擂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战鼓。在此,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礼,争做文明城市的践行者。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做到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二、勇担职责,争做文明城市的监督者。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鼓励市民们告别自身不文明行为,积极反映身边的不文明现象,敢于劝导并指正身边人的不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参与,争做文明城市的宣传者。踊跃参加各种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给城市环境、居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使创建活动和文明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人人了解创城,人人支持创城,人人参于创城,为创城争做贡献的良好局面。
四、热心公益,争做文明城市的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队伍,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从“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中,感受善的力量,让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成为现实,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五、自觉行动,争做文明城市的推动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带动全区广大城乡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培养树立文明意识观念,助推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人人都是创建主体、人人都有创建责任、人人代表城市形象”,让我们携起手来,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积极投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来,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海州贡献。
海州区精神文明办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