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方位备战春季森林防火
王凤波就森林防火工作作出批示
进入春季,随着气温的回暖、风力的加大,农事活动增加,加之清明节来临,上山祭祀、春游踏青人员增多,我市的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市委书记王凤波就森林防火工作作出批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了《辽阳市森林防火公告》,全方位备战春季森林防火。
王凤波要求,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春季防火工作;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要广泛宣传,营造浓厚防火氛围;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凡因工作不利,造成重大火灾的,不仅要追究所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责任,而且还要追究所在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书记王凤波关于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精神,市政府迅速安排部署,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于3月15日发布了《辽阳市森林防火公告》,《公告》中规定:3月10日至5月20日,全市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审批,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批准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一切造林、生产经营等炼山行为;禁止在林区内和林缘100米范围内烧荒、烧秸秆、烧茬子;禁止在公路两侧林带内焚烧枯枝落叶和其它用火行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将依法给予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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