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圣区开展第15期人民调解日活动
2015年8月7日,区委书记王忠学,区政协主席王庆斌,区委副书记李立,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凤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曲志海,区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潘秀君,区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张奎刚,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周水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乃泓,区政府副区长郑高峰、王科新、郭宇,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秘书长王皓月,区政协副主席宋孝义,区委宣传部长马香琴,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宪琦,区信访局局长孙守东,区政府督学赵锦秀,区法院包街法官、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50余人再次分别深入到五个镇街,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当天,调解评议团对5件经过村(社区)、镇(街)多次调解无效并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家庭矛盾纠纷、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共计5件纠纷进行了公开调解评议。经过“调解评议团”成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当天4件纠纷成功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东京陵街道“人民调解日”活动现场
新城街道“人民调解日”活动现场
庆阳街道“人民调解日”活动现场
罗大台镇“人民调解日”活动现场
小屯镇“人民调解日”活动现场
截至目前,我区已经开展了15期、74次”人民调解日“活动,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5件。其中,邻里纠纷12件、土地承包纠纷20件、家庭内部矛盾纠纷23件、环境污染纠纷1件、上访案件8件、产权纠纷1件、公共服务纠纷1件、交通肇事纠纷1件、物业管理纠纷2件、劳动纠纷2件、(征地)补偿纠纷3件、损害赔偿纠纷1件。调解现场签订协议、达成和解、政策解释息访的累计60件,调解成功率达80%。
典型案例:“人民调解日”巧解土地纠纷
谢某称:自己根本就没有占刘某家承包地;刘某家堆草山垛的地方是自己家的承包地,所以要求刘某挪走;刘某不走自己家地头,把自己家地头都种上玉米了,非要在我家地头走,我不能让走。谢某要求刘某把草山垛挪走,今后不能再走自己家地头的过道。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村,街道反复调解也无济于事。
2015年8月7日,东京陵街道把这一矛盾纠纷拿到文圣区“人民调解日”上进行调解。在矛盾双方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后,调解评议团成员刨根问底,仔细追究,终于发现了矛盾根源。原来,这些问题早就存在,刘某走谢家地头过道已经十多年了,刘某的草山垛也堆了很多时间,只是因为两家关系好,这些问题也就不算事了,但是后来两家由于转让石头的事情而产生矛盾,导致两家关系恶化,矛盾激化。调解评议团成员认为,经村里重新测量,刘某土地并不少。刘某把草山垛堆放在谢某地头,确实对谢某带来的不便,而且还走谢某地头的过道,应该多从谢某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同时,作为党员,谢某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多从村里大局出发,不要激化矛盾。经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一、 甲方刘某同意于2015年10月葡萄下架以后把电井房附近的自家草山垛挪到自己的承包地上。
二、 乙方谢某于2015年8月拆除甲乙双方承包地间的水泥柱和铁丝网,甲方刘长顺有权仍按原来道路出行。
三、 甲乙双方承包地间的过道不允许双方种植利用。
看到矛盾双方僵化的关系得到缓解,矛盾双方得到释怀,调解团成员心里由衷的欣慰。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