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街道社工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项目评估结果的公示(第二十二批)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评估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19〕11号)文件精神,区民政局对2020-2021年度荔湾区街道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估报告及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1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书面署名向区民政局反映(受理科室:荔湾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电话:020-81377857,地址: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二楼),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1.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社工服务站2020-2021年度末期财务管理情况评估报告.pdf
2.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社工服务站2020-2021年度末期财务管理情况评估报告.pdf
3.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街社工服务站2020-2021年度末期财务管理情况评估报告.pdf
4.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社工服务站2020-2021年度末期财务管理情况评估报告.pdf
5.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社工服务站2020-2021年度末期财务管理情况评估报告.pdf
6.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社工服务站2020-2021年度末期财务管理情况评估报告.pdf
7.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社工服务站2020-2021年度末期财务管理情况评估报告.pdf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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