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2023年小额工程评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社会公开采购2022-2023年小额工程评审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2023年小额工程评审服务
二、采购需求:对小额工程进行评审,包括预算评审、结算评审、项目服务费用评审、项目建议书等,按工程结算评审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三、预算:每年人民币9万元,两年合计人民币18万元。
四、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2022—2023年)。
五、申请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四)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1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逾期送到不予受理。
(二)地点:海珠区宝岗路1号大院综合楼209室
(三)联系方式:020-34368625
七、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一)公司简介(场地、人员配备、业绩等介绍);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主体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开展工程评审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页和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报价和实施方案(含人力投入、提交结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内容并加盖公章),报价以每宗小额工程评审单价进行报价。
以上材料均需封装,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收到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八、供应商的确定
我局在收集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后组织评审小组,择优选定一家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正式通知后签订服务合同,并在本公告发布网址公布最终中选单位。
评分细则详见下方表格,综合得分等于各项评审内容得分总和:
九、本公告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aizhu.gov.cn)的“招标通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具体事宜由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