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公约约市民出谋划策
8月16日上午,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和县妇联联合主办的“我倡导、我践行——崇明文明公约大讨论”活动动员会暨“核心价值与文明行为”专题报告会在城桥新城会议中心举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郝炳权出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市文明办活动指导处的曾崇信作“核心价值与文明行为”的专题报告。
郝炳权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开展崇明文明公约大讨论活动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具体实践,是加快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的有力助推,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乡文明程度的具体载体。他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广泛动员,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广大党员干部要起示范带头作用,文明村镇、文明小区要全员参与,使大讨论活动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会上,曾崇信作了题为“核心价值与行为”的专题报告,他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核心价值与行为”的丰富内涵和基本指南,强调开展文明公约大讨论要从核心价值出发、从崇明精神出发,引导和凝聚干部群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崇明文明公约逐步成为全县广大居民的共同道德规范和自觉实践行动。
“我倡导、我践行——崇明文明公约大讨论”活动围绕生态岛建设大局,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教育引领,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上海城市精神,弘扬“传承垦拓精神、崇尚生态文明、追求创新卓越”的崇明精神。在为期三个月的大讨论期间,主办方将举办主题宣教、专题研讨、文明公约讨论征集等多项活动。
其中,文明公约讨论征集活动的开展将分为三个阶段。公约要求原创,字数不超过140字。内容要求突出特色、切实可行,体现县情民意,能得到普遍认同。语言要简洁明快、生动活泼,朗朗上口、易于传诵。
第一阶段 讨论征集阶段(8月—9月中旬) 全县各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创建单位组织讨论“你身边有哪些不文明现象,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健康文明行为”,并在全社会征集《崇明文明公约》内容,列出“我最讨厌的10种不文明行为”和“我最欣赏的10种文明行为”。
第二阶段 遴选提炼阶段(9月中下旬) 县级层面在征集汇总的基础上,评选部分优秀作品,并通过群众投票、评审会等多种方式,归纳提炼出《崇明文明公约(讨论稿)》。
第三阶段 宣传实践阶段(10月—11月) 广泛开展《崇明文明公约》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广告牌、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在公共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布,并印制成小卡片、宣传品进行宣传,在全县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又讯 8月15日下午,2012年崇明县文明走廊创建工作推进会召开。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郝炳权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县文明走廊创建活动于今年5月份正式启动,活动以逐步加强崇明沪崇苏通道、陈海公路及各乡镇主干道周边文明创建力度,着力推进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建设三大工程为目标,计划通过三年努力,进一步提升本县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和生态文明整体形象。两个多月来,全县各部门通过对道路交通、路况、沿线绿化、水环境等各项整治,创建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郝炳权对前阶段创建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将文明走廊作为集中展示本县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来抓。要强化责任,常态管理,细化责任到人,将创建内容融入经常性考核中,让每位工作人员把文明走廊创建当成自己的事来做。要细化措施,健全制度,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做到依法管理,按政策办事。要加强协作,增强合力,围绕文明走廊创建的总体目标,做到部门之间相互衔接,条块合作,最大可能减少盲点死角,共同推进文明走廊创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上,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供销社等单位就文明走廊创建活动的推进情况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