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4月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唐海龙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审议原则通过《崇明县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会议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生产力、竞争力。近年来,本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滚动实施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当前,生态岛建设正处于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质量与生态岛建设纲要指标、群众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必须在前五轮基础上,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持续推进,并以环境保护促进转型发展,加快推进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进程。
本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共安排81个项目,涉及水、大气、土壤、固废等九大领域。计划到2017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一步提升,主要河道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完善乡镇公共绿地、生态林地和景观廊道,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大气、水、土壤、固废等领域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
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责任,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要推进制度创新,尤其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要加强环保执法,立足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对破坏环境、损害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