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是第一责任
12月24日下午,县委召开2014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述职评议会。县委书记、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乐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第一责任,以勤廉为民的作风,求真务实的举措,扎实抓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为2015年全县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县委副书记、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林杰主持会议,并对会上作述职发言的新村乡、绿华镇、三星镇、港西镇、县建设交通委、森林旅游园区党(工)委书记作点评。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为群、顾春源、郝炳权、王智华、梅云平,以及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出席。
马乐声说,一直以来,县委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方面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首要工作,通过“书记抓、抓书记”,着力在“做强基层、搞活基础”上下功夫,另一方面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推进格局。
马乐声指出,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党要管党各项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端正发展观,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不能让发展松劲,更不能让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弱化。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真正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始终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主业,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抓深抓细抓具体,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真正把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马乐声指出,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活力在基层。要夯实基层基础,严格教育管理,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带头人”,提高班子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坚持从严管干部,强化党员教育培训,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带头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要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基层、打牢基础,努力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马乐声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对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具体责任的生动阐释。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明确责任定位,把握工作重点,创新体制机制,担负起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乡镇党委书记,各部委办局党(工)委(党组)书记,县级群众组织党组书记,县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工)委(党组)书记,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