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县纪委三次全会召开
中共崇明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月26日在城桥新城会议中心举行。县委副书记、县长赵奇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正确把握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下决心下大力气改进作风,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县委副书记宋宝儒传达十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林杰通报2012年本县反腐倡廉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部署2013年主要任务,并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崇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县领导周卫杰、施建华、马乐声、王为群、顾春源、郝炳权、梅云平、侯永文出席会议。
赵奇指出,2012年,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十一届县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认真履职、开拓进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全面正确把握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抓落实,出成效。
赵奇指出,建好生态岛,最关键的前提就是抓好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新的一年中,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持之以恒地抓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的落实,努力做到把每一名群众当作亲人,把每一名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家的困难,尽心尽力地做好每一件事,担负起应尽的责任。要进一步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做到对行政审批事项提效增速,对便民服务事项优质高效,同时不断改进作风建设测评工作。
赵奇强调,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要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继续做好巡察工作,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职。要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把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群众最迫切希望解决的一些现实问题纳入专项治理工作范畴,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防止各类问题反复出现。要保持查办案件力度,既要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又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同时,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担起相应的政治责任。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县纪委三次全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