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个县(市区)获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第一等次
日前,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评估情况的通报》,公布了全省涉农县(市、区)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综合评估结果,将27个县(市、区)列入第一等次,我市亭湖区、盐都区榜上有名。
2022年,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起草《盐城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以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建设为抓手,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下一步,我市将切实巩固三年行动整治成果,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强化政策扶持和组织保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和农民主体作用,健全完善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机制,持续改善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