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A0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A-031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刘颖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A-031号“关于在新华医院和紫荆广场之间建天桥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委并未接到相关对新华医院与紫荆广场之间人行天桥建设项目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如必须建造人行天桥,考虑到景观、标高、避让、保护管线等方面的要求需征询交警部门和各管线公司的意见,并且根据《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落实公共和相邻地块利益的影响程度和地块自身发展的合理程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和相关规定,通过专家、专业部门论证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方可确定增加建设人行天桥的方案。
根据现场情况新华医院与紫荆广场之间的人、车行道的道路宽度并不满足建造人行天桥的条件。
感谢你们对市政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