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李国新来疁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日前,北京大学教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李国新应邀来嘉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解读报告。
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是我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
专题报告会上,李国新教授从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对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深远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李国新教授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主要从设施建设、法定条件、经费和人员三个方面明确了政府设立和保障公共图书馆的法律责任;紧密结合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将建立县域总分馆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纳入了法制轨道;面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对公共图书馆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任务与发展方向给予了高度关注,作出了明确指引。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还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一些行之有效、发展成熟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对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认真聆听报告会后,公共文化服务人员都表示受益良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日后将在工作中比对,加强对公共图书馆的管理,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读书阅览权利,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广范围、更丰富内容、更高质量的公共图书馆服务。
来源:《嘉定报》 通讯员 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