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C0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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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C-0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丁茉莉代表:
您提出的C-025号“关于在杨浦建设工人运动纪念馆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挖掘整理工人运动史迹
为全面贯彻“上海文化”品牌战略,我区制定了《杨浦区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 加快建设创新文化承载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其中“传承红色文化基因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整理保护工人运动史迹。针对该项工作,我局计划分类梳理保护区内现存的革命遗址遗迹,建立杨浦革命遗址遗迹目录;深入挖掘刘少奇、邓中夏、王孝和等革命先烈领导和参加工人运动的生平事迹,以及裕丰纺织株式会社旧址、英商怡和纱厂、瑞镕船厂等工人运动发生地的红色记忆,以绘制红色历史资料地图、制作红色文化史迹“二维码”等方式传播弘扬革命精神。该项工作由区党史研究室和我局共同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委、区档案局、滨江公司以及相关高校将积极配合。
二、设立博物馆的要求及条件
设立国有博物馆需要依据《博物馆条例》相关规定设立,并在设立后向上海市文物局备案,即在年初填报博物馆信息公开时,向上海市文物局提供相关信息,以便上海市文物局向国家文物局备案。
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室、藏品保管场所;
2.相应数量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
3.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5.确保观众人身安全的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6.设立博物馆,应当制定章程。
根据上海新一轮总体规划要求,上海未来的发展将向集约紧凑、功能复合方向转变,鼓励建设用地功能复合优化。工人运动纪念馆作为文化设施,可依据等级、规模的要求,与区内新出让的商业、办公等用地综合建设,或者利用历史建筑改建设置。
建设工人运动纪念馆需由区级相关部门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我局将会全力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此项工作。
感谢您的建议,2019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杨浦建设“三区一基地”的中心工作以及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推进区域各项文化工作。
2019年5月8日
承办单位地址:荆州路151号 邮政编码:200082
承办人姓名:杨春霞 联系电话:35307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