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路街道关于成立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沪综治委预青组联字〔2013〕4号)的有关精神和团区委的工作要求,为加强本街道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法治社区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拟成立定海路街道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 铭 定海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谢 敏 定海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陆 斌 定海路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侍毅岭 定海路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陈齐荣 定海路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
王冬梅 定海路街道妇联主席
曹 颖 定海路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汪天涯 定海路街道社区文化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丁茹屹 定海路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团工委副书记
定海路街道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于定海路街道团工委和司法所。
办公室主任:陈齐荣 定海路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
丁茹屹 定海路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团工委副书记
办公室人员:张晓琳 定海路司法所专职干部
周霄宇 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
定海社工点负责人
包 婷 新航社区服务总站
定海社工点负责人
孙灏宸 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
定海社工点社工
陆颖盈 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
定海社工点社工
联络员:周霄宇、包婷
(办公地址:隆昌路66号401办公室,联系电话:55897096,65669103)
上述小组领导成员由于职务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或部门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办公室人员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