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北集团对上海闸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请示
索取号:JC3300000-2020-043发布机构:区国资委标题: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北集团对上海闸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请示文号:静国资委发〔2020〕16号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成文日期:2020-08-24发布日期: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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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北集团对上海闸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请示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北集团对上海闸北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请示
静安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向我委报来《关于对上海闸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请示》,内容为市北集团拟向上海闸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闸北创投”)增资3亿元用以保障公司投资业务的顺利开展。
区国资委对市北集团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由于该事项涉及金额超过2亿元(含),应由区国资委审核后报区政府核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闸北创投系市北集团于2011年11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6亿元,主要功能为进一步发挥产业引导功能,加强区域经济结构调整。
截至2020年6月30日,闸北创投累计对外承诺出资4.55亿元(均为基金类投资),实际已完成出资1.9125亿元,剩余承诺出资总额约2.6亿元,其中包括“润科基金”2.1亿元和“国方母基金”5000万元。目前,闸北创投已取得基金投资的分红194万元,已处置并收回1项投资并取得投资收益265万元。
二、资金安排
鉴于闸北创投的注册资本不足以覆盖承诺出资,市北集团为确保公司未来投资业务的顺利开展,经集团董事会决策,拟对闸北创投增资3亿元,注册资本增至5.6亿元,资金来源于2020年7月市北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三、区国资委意见
经审核,市北集团此次增资,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及上报材料基本齐全,我委拟提出以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市北集团对上海闸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3亿元;
(二)市北集团应做好对闸北创投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三)上述增资行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规定规范操作。
以上意见妥否,请示。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