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举行区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揭牌仪式
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全国人大、市委、市人大和区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在本区各街道设立街道人大工委。7月19日上午,普陀区举行区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人大工委”)揭牌仪式,区委书记施小琳出席并作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伟国,区委副书记罗勇伟共同为各街道人大工委揭牌。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洪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祖鸣、张雄伟、欧阳萍、童建民出席。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委办、区委组织部、社区办、区府办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等参加。
施小琳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人大工作是夯实基础政权的必然要求,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实际需求。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街道人大工委必须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人大工委的领导,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街道人大工委每年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
施小琳表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依法履职水平。街道人大工委要围绕全区工作中心、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区人大常委会和本街道的重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围绕基层社会治理、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提出合理的工作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督促街道办事处和政府所属部门派出机构依法行政。
施小琳强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各街道人大工委要做好代表履职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结合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开展活动,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使人大代表成为群众的“贴心人”、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连心桥”。
仪式上,符祖鸣宣读了街道人大工委成立的决定。街道人大工委成立后,不再保留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服务人大代表履职的职责划归街道人大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