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安监局静安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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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4日发表
索取号:JA1300000-2017-52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标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安监局《静安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文号:静府办发〔2017〕42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成文日期:2017-10-31发布日期:2017-11-15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安监局《静安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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