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搭平台助自贸区金改有效落地
“相比全国版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上海自贸区版本尚未将融资活动资金纳入归集范围,我们企业希望融资活动资金能尽快纳入。”12月18日下午,在浦东金融局(兼自贸区金融局)举办的上海自贸区金改政策座谈暨培训会上,多家企业代表纷纷就上海自贸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政策表达了这一诉求,面对面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相关负责人“接招”。
企业期盼自贸区政策力度大些
2014年2月20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关于支持上海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通知》(22号文),规定注册在上海自贸区的企业可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该政策的亮点是资金跨境不设额度管理,但须给不同性质的资金贴上标签,能被归集的资金仅限于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融资活动产生的资金不得纳入归集对象。
当年11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324号文),将率先在上海自贸区试点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复制推广至全国。与上海自贸区版相比,全国版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设立了经营与营收指标,且设定了净流入额上限,但却将融资活动资金纳入资金池。
注册在上海自贸区的企业,在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时,既希望享受自贸区版本的低门槛与无额度限制,同时又对全国版中的“融资活动纳入资金池”这一规定颇为向往。
“全国版由于设定了净流入额度,已在风险防控方面设置了一道关卡,所以没有再限制融资活动资金进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相关负责人现场表示,“至于上海自贸区版是否要纳入融资活动资金,今后要视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再做决定。”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注册在上海自贸区的企业,既可以参加上海自贸区版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也可参加全国版的,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甚至可以在搭建一个自贸区版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框架同时,再搭建一个全国版,不过每家集团企业只能选择一个加入。”
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介绍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境外融资等政策的半个小时内,企业随时就关心的问题发问:办理业务中遇到什么困难、有什么想法与建议,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述相关负责人均给予了有针对性的解读与答疑。
对金改下一步政策提出诉求
此外,针对下一步“金改40条”拟制订的实施细则,企业有什么诉求与建议,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也希望借此次座谈培训会倾听企业意见。
“‘金改40条’中规定,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发行人民币债券,对企业而言多了一条融资渠道,但希望细则出台时可以灵活些,比如对企业的资产规模不要要求太高,对金融机构的要求适当放宽,而不是仅指定几家金融机构可以代理。”一家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刚刚发布的“金改40条”首项细则指出,上海自贸区企业率先实行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结汇资金可依法用于偿还人民币贷款、股权投资等。该政策拓宽了外债结汇资金用途。
“具体怎么做,希望监管部门在业务中进一步明确。此前已规定资金意愿结汇,结汇资金可用于股权收购,但由于目前裁量权已下放至银行,是否能做,每家银行给出的答案不一样,对我们企业而言,反而不如之前审批时,‘是’或‘否’能得到明确的答案。”一家企业此前曾酝酿使用外汇资本金结汇资金收购国内的一家企业股权,但由于没有确切的答案,最终收购搁浅。
对此,参会的中国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主营业务不是投资的企业,用境外母公司投资的一部分资本金进行投资,实际操作中确实没有在政策上明确写下来,“总投资额是多少,多少用于再投资,投资与被投资经营的业务是否有重叠等都是在实际业务中需考虑的。”
新鞋子是否合脚要企业说了算
记者从浦东金融局获悉,上海自贸区金改政策座谈暨培训,是在12月初听取了“企业的意见与建议”后,特意邀请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与业务经办银行等举行的针对性答疑解惑。
“新鞋子给到企业了,是否合脚,要企业说了算。”浦东金融局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处处长沈乃恩表示,在具体业务办理中,确实存在不少细节问题,比如外管局将审批权下放后,各家银行给出的口径不一致,企业具体操作时反而无所适从。
沈乃恩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