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苍梧县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气象部门气象分析,6月23日至25日全县有强降雨天气,大部有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并伴有短时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过程累计雨量:全县大部80~200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40~70毫米、局地80毫米以上。
鉴于本次强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范围广、强度强、累积雨量大,致灾风险高,根据《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苍政办发〔2023〕34号)的有关规定,经苍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从6月21日18时00分起启动苍梧县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各成员单位按照《苍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苍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要求和部门职责分工迅速开展防汛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落实强降雨各项防御措施,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发展趋势,强化值班值守、隐患排查和灾情、险情等信息报送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请各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将本辖区、本部门工作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县防汛办(联系电话:2682537,邮箱:cwfxb789@163.com),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24小时内报送,并及时更新最新情况做好续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