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溧)拟转〔2023〕24号
石湫街道石湫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规范建设用地程序,加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管理,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石湫街道施家庄线建设工程项目拟转用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目的
依据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石湫街道施家庄线、庵头朱线、马庄线、塘埂线建设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溧审批投许〔2020〕281号),本地块拟用于石湫街道施家庄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该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转用范围
拟转用地块位于石湫街道石湫社区,拟转用土地0.1183公顷,其中农用地0.1183公顷(其中耕地0.0***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公告期限
本拟转用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由溧水区石湫街道办事处、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等,赴你街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转用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转用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联系人:陈朝晖;电话:152****5994。
特此公告。
附图:拟转用土地位置示意图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