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含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
为加强对我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按照上级部门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3年4月3日—4月20日。
二、年检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劳务派遣许可,并在县人社局或县行政审批局登记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单位。
三、年检内容
(一)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四)日常监督检查和劳动监察部门受理投诉和举报及查处的情况。
四、年检材料
申请年检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报告书》(***1)、《南充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情况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表(***3、4、5);
3.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务派遣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属租赁场地的提供经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
5.3名及以上从业人员的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公司从业人员2022年第四季度工资流水;
6.机构的《社会保险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和2022年第四季度该机构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原件;
7.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缴税情况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8.对获准经营“人才培训、劳务培训”等培训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专兼职教师资格、教室或相应教学设施证明、已开展的培训项目总结及拟开展的培训项目计划;
9.对获准经营或者已经开展“劳务派遣、人才租赁或派遣”等人力资源外包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人力资源市场监管部门以抽查相关劳务派遣服务协议方式进行检查;
10.对获准经营或者已经开展“网上职业介绍、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等网络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需提供电信服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服务设备证明、专职网络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资料;
11.对获准经营“人才测评”业务的,需提供测评技术或软件证明、相应的测评设备证明、专职测评人员资料。
五、年检程序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应于2023年4月10日前向县人社局提供真实准确年检材料。县人社局和县行政审批局对年检资料进行审核,4月11日至4月20日组建评估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
六、年检结果
(一)合格情况认定。如实报告情况,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虚假承诺等问题,在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该年度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为A级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并限期整改:
1.擅自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的;
2.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的;
3.现有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数量不合规定的;
4.从业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
5.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有欺诈行为的;
6.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
7.资不抵债,无法维持正常运作的;
8.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自行歇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对于发现以上情形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限期1个月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年检,整改不合格的由县行政审批局依法注销许可证。
(三)含有以下情形的机构直接视为不合格,不予通过年检:逾期一年未参加年检记录的;逾期不办理年检手续;被投诉或违法违规经营,经查实负有主体责任,拒不纠正和整改的;拒不接受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的;具有其他违规情形的。年检不合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开展相关业务,持无效的许可证经营视同无证经营。
(四)年检中发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参照自由裁量权标准给予行政处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审查处理中尚无结论的,待结案后再给予年检。
申报年检材料地址: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电话:0817-8377380)。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报告书
2.南充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情况表
5.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