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拉网式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打折
全方位+拉网式: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打折”
2019-08-29 15:22:00 来源: 灵川融媒体中心
本报讯(通讯员胡艺 张雪梅)“某某同志的处分是政务撤职,政务撤职处分的影响期为两年,在影响期内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应为不定等次,也不能发放年度绩效奖金,请你单位立即整改......”这是近期我县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全方位”“拉网式”专项检查时的一幕。
据了解,为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打折扣”“打白条”,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县纪委监委通过理思路、强教育、抓落实多举措开展“全方位”“拉网式”专项检查,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打折”,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工作“最后一公里”文章。
县纪委监委将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作为检验相关单位是否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成立了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组长,分管审理工作的纪委常委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室和有关县直单位人员为成员的专责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实施步骤,要求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制定自查工作实施方案,依规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与组织、人事、绩效、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做到部门联动、分类施策、提高整改效率。
在工作中,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耐心讲解政策,引导其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及时将违规领取的各类资金上交到廉政专户。通过查阅资料、走访调研、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了解各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日常教育开展情况,掌握其精神状态和现实表现。同时,县纪委监委及时开展关爱回访教育,让受处分的干部重拾工作信心和热情,确保“跌倒”干部不掉队。今年以来,全县共对60余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
县纪委监委坚持抓落实,严督查,整改工作出实效。要求全县12个乡镇69个县直单位对本单位纪律处分案件进行全覆盖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并及时督促整改。组成专责督查小组,对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无死角督查,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问责,确保每一份纪律处分决定均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今年3月以来,县纪委监委对2013年1月至2018年底办结的514件党纪政务处分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专项检查,发现存在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案件39件,目前均已整改完毕,追回违规发放工资、绩效奖金42万余元。